东莞樟木头:专项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东莞废品回收网讯 笔者从10月16日下午樟木头镇召开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该镇集中一周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收购站(点)等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无证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予以限期整改或坚决取缔,对违反《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政策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查处。
副镇长李淦球、镇经信局、外经贸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以及各社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守住“四条红线”
会议印发《樟木头镇2014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思路、要求和重点,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据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合法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硬件设施的合规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表”、“票”制度的健全性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整治。
会议指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遵循“控制站点数量、控制占地规模、控制站点布局、控制安全准入”的原则,实行市、镇、社区三级联动,深入整治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经营乱象,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健康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我们要着力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守住治安、税收、环保和用地 四条红线。”李淦球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改革采用“合作经营”模式
据了解,为平稳推进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革,加快探索、建立适合该镇废品回收市场实际的经营和管理新模式,参考当前我市废品回收市场改革先行镇街的做法,并结合樟木头镇土地资源等实际情况,该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改革将采用“合作经营”模式。
“合作经营”模式就是以樟木头供销社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为平台,利用供销社原有废品回收站点牌照,在各社区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堆场与实际经营者进行“合作经营”。改革后,处理中心全面负责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经营,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职能和政策实施。
会议透露,2014年樟木头镇暂定规划回收站12家,其中樟洋社区3家,樟罗社区2家,其他社区各1家,2020年逐步开放到17家。
副镇长李淦球、镇经信局、外经贸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以及各社区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守住“四条红线”
会议印发《樟木头镇2014年深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思路、要求和重点,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据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合法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硬件设施的合规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表”、“票”制度的健全性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整治。
会议指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遵循“控制站点数量、控制占地规模、控制站点布局、控制安全准入”的原则,实行市、镇、社区三级联动,深入整治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经营乱象,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健康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我们要着力于强化市场监管,切实守住治安、税收、环保和用地 四条红线。”李淦球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改革采用“合作经营”模式
据了解,为平稳推进樟木头镇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革,加快探索、建立适合该镇废品回收市场实际的经营和管理新模式,参考当前我市废品回收市场改革先行镇街的做法,并结合樟木头镇土地资源等实际情况,该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改革将采用“合作经营”模式。
“合作经营”模式就是以樟木头供销社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为平台,利用供销社原有废品回收站点牌照,在各社区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堆场与实际经营者进行“合作经营”。改革后,处理中心全面负责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经营,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职能和政策实施。
会议透露,2014年樟木头镇暂定规划回收站12家,其中樟洋社区3家,樟罗社区2家,其他社区各1家,2020年逐步开放到17家。